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可为

时间:2022-04-20 15:26   来源:准格尔旗司法局 下载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责任,推动社会安全工作,4月15日,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龙口司法所联合龙口派出所、镇平安建设办到龙口镇旧市场,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营造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制范围。

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邪教、反恐怖主义法以及预防电信诈骗等相关知识,切实在群众中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御危害国家安全的意识。活动中,民警及工作人员向周围群众宣传什么是国家安全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公民应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如何防止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后果,呼吁群众提高对国家安全和自身财产安全的认识和保护,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对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一篇: 准格尔旗司法局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下一篇:东胜区司法局召开全区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