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衔接 激发执法监督新效能——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印发《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规定(试行)》

时间:2023-06-19 17:31   来源:市司法局 下载
  为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沟通,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出台了《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出台有效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创建全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我市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定》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填补了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协作的空白,倒逼各执法部门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力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规定》的出台明确了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责任义务。行政复议机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发现的执法机关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不履行法定职责等线索及时移交至执法监督机构,由执法监督机构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两行”衔接过程中具体的时限、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了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无缝衔接。
  《规定》的出台精准聚焦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领域和部位。通过受理、分析、研判行政复议案件线索,能够及时发现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行政执法问题,并迅速启动个案监督,增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及时行和有效性。
  下一步,我市各级司法局以《规定》为抓手,将行政复议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相结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统筹发挥两种监督模式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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