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暖城法治金字招牌

时间:2023-07-17 17:00   来源:办公室 下载
  打造暖城法治金字招牌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高点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聚焦打造暖城善治金字招牌,举全市之力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不断推动“法治之花”在鄂尔多斯大地绚丽绽放。
  坚持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面提速
  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年度重点任务,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已成为新常态。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启动后,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写入《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建立“两确定、一承诺”责任机制,与39个部门签订承诺书。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市旗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科学制定示范创建“施工图”,分解目标任务,倒排工期,盯紧进度,多次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加压推进。建立健全“月通报”制度,将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亮点每月一展示、存在问题每月一通报,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全市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的浓厚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坚持制度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线,坚持以良法促善治,立足成为自治区第一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契机,构建“1+X”立法工作机制,出台1部《立法条例》,制定立法评估、听证等21项工作制度,高质量颁布地方性法规16部、政府规章2部,立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凸显。
  强化决策程序制度约束,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市、旗、苏木乡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确保政府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全区率先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文书范本》,填补了无制式行政执法监督文书“空白”。
  坚持便民利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
  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打好法治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组合拳,出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率先在全区推行“四办”全方位服务模式,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梳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69144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率99.96%,网上可办比率98.69%,全程网办比率85.29%。稳步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13884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达到100%。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打造“五心”营商环境品牌,荣获“中国投资热点城市”称号。出台《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极优”服务、“极准”监管、“极惠”扶持。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实行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容缺受理”制度,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主体编制行政执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处罚清单,(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蔚然成风。2022年以来,我市在内蒙古营商环境评估中实现“三连冠”。
  坚持多点发力,基层依法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立足调解服务全覆盖目标,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1149 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45个,年均成功调解案件11000余件,探索推行“专兼职调解员+以案补贴+司法确认”调解员待遇保障制度,形成“三分吸附法”、“千里草原安睦隆”等一批典型经验,人民调解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专业性与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以法治文化建设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等法治阵地29个,组建“鄂尔多斯普法联盟”,高质量举办“普法园游会”“群众法治代言”“法治乌兰牧骑”“一把手”谈法治等独具特色普法活动,法治宣传合力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954个村(嘎查、社区)均配备律师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公益法律服务活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已连续3年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捧得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项“长安杯”。
  乘风破浪潮头勇,千帆竞发争一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鄂尔多斯市将紧跟法治中国建设的铿锵步伐,努力打造全区乃至全国法治环境最优城市,不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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