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个坚持 实现三个转变 全面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时间:2025-05-12 08:57
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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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政治引领,坚持资源整合,坚持预防化解,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全力有效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矛盾纠纷,近三年,98%矛盾纠纷实现了即时就地化解,连续9年上榜全国最安全城市,荣获“长安杯”,实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市域社会高水平治理的良性互动局面。
坚持政治引领
矛盾纠纷化解由“粗放型”向“规范化”转变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矛盾化解全过程各方面,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
01.强化组织领导
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委各常委、政府各副市长抓好分管矛盾化解工作,在旗区和部门层面,实行矛盾化解首席代办制,疑难复杂案件,主要领导亲自上手、靠前化解;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层面,实行包村干部联村、“两委”成员联社、党员联户的矛盾排查化解模式,形成了层层落实的矛盾化解责任体系。
02.强化制度保障
充分发挥立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出台《鄂尔多斯市平安建设条例》地方法规,明确矛盾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处置等工作,形成矛盾纠纷闭环化解机制,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制定发布《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多元化解规范》地方标准,对矛盾纠纷排查、纠纷分类、事项受理、分流办理事项予以明确,为全市规范化、体系化、高质量开展矛盾化解提供了可实施、可复制的方案。
03.强化示范带动
在全市推广以矛盾纠纷“即知即调、分流分调、联管联调”为主要工作方式的“三分吸附法”,实现群众不上行、问题不出旗区、矛盾不上交目标。各旗区积极探索、因地制宜,推动形成一批矛盾化解工作模式,东胜区构建“纪委+政法+公安+信访+N”工作机制,聚集信访矛盾化解合力;康巴什区探索法院诉前调解进入“矛调中心”,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促进矛盾纠纷分流化解;伊金霍洛旗健全“双三百”信访矛盾化解激励奖励机制,达旗打造“通情达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准旗推出“乡安五事”工作法,杭锦旗深化运用“三有两评双挂钩2.0”工作法。
坚持资源整合
矛盾纠纷化解由“单打独斗”向“齐抓共管”转变
不断健全完善各方参与、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强化建设用地
出台全市综治中心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专项经费保障,项目化推动建成1个市级中心、9个旗区中心、77个苏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按照“应驻尽驻、高度整合”的原则,推动承担矛盾纠纷化解的主要部门入驻综治中心,以“前店后厂”模式发挥综治中心多元解纷作用。“前店”一窗式受理群众诉求,分级分类导入办理程序,“后厂”入驻部门实现即接即办、分流转办、全程盯办,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只进一扇门”。2024年,全市三级综治中心共调解矛盾纠纷16321件,调解成功16136件,成功率达98.8%。
强化队伍建设
全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116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4474名,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7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00个,形成了“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纠纷化解格局。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和人民调解专家库,对疑难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把脉会诊、专业指导。优选78个人民调解组织、4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5个“代表委员调解工作室”、9个速裁团队入驻三级综治中心,为入驻部门提供矛盾纠纷调解、诉讼仲裁、司法确认等服务。
强化联调联动
健全诉调、警调、检调、专调、访调“五调”工作体系,通过多元化调解方式快速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形成责任共担、多元共调、合力共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东胜立足房地产、民间借贷纠纷较多的问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律师调解的方式,“一站式+多元化”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杭锦旗法院和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司法确认领导小组,设立司法确认窗口,有效解决了“调解—反悔—诉讼—执行难—上访”的问题。达拉特旗针对农区人口多、土地纠纷多的情况,积极探索“嘎查村(社区)3次全调,苏木乡镇(街道)2次联调,旗级1次终调”的“三二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坚持预防化解
矛盾纠纷化解由“事后调处”向“事前防范”转变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一线。
01.压实工作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原则,出台“接诉即办”工作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确保各类诉求即接即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排查”,年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0000余件。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按照“一案一档”的工作标准,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台帐,逐案明确化解责任,制定化解方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疑难复杂案件采取集体会商、专项会诊,科学制定化解措施,形成化解合力,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稳控责任,坚决杜绝“民转刑”案件和上访事件发生。
02.强化源头治理
依靠和发动群众参与网格化管理,建立覆盖城区、农区、牧区、矿区等7177个网格,组建1.6万名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立网格议事制度,乡村建立“村民说事”等制度,常态化收集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力推动“小事不出网格”。
03.实现群防群治
充分调动1.5万名城乡社区工作者、法律顾问、“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袁浩、布拉格等62个品牌调解室,10个律师调解室,医疗、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中正、伊和调解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作用,成立一支上百人的“草原乡贤”调解队伍参与矛盾调处化解,形成了覆盖城乡、联动各方的纠纷化解体系,让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服务、在家门口解决”成为新常态。全市9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网格,年调解矛盾纠纷近2.5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