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 “典”亮生活——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旁听庭审活动
时间:2023-05-24 07:54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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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是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的意识,5月23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尔多斯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旁听庭审活动,全市各市直部门50余名干部代表参与了旁听观摩。
此次旁听庭审的案件为某银行与李某(化名)、某房地产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件。2011年,李某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房屋,并与银行签订个人贷款合同。后因房地产公司一直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李某于2019年向一审法院诉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后,关于个人贷款合同如何处理的问题,李某和银行又分别向法院提出了诉求。李某要求解除个人贷款合同,并由房地产公司返还其已向银行偿还的利息。银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依照合同相对性,由李某承担欠付本息的还款责任,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审宣判后,银行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了上诉。
庭审中,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组织双方代理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开展了法庭辩论。“旁听庭审+法官释法”的方式让旁听人员更为直观地了解了案件审理、法庭辩论的全过程,实现了诉讼庭审和普法宣传“零距离”,进而有助于国家工作人员在今后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堂”,在“民法典宣传月”走进法院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民法典的精神和要义。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是全市“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通过旁听典型案例和法官以案释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国家机关人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把“谁执法谁普法”理念融入执法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形成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持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