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鄂尔多斯市人民调解协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来自全市90名会员代表参加会议,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徐海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人民调解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鄂尔多斯市人民调解协会章程》等制度,依法选举产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会长。新当选协会会长袁浩代表第二届理事会作表态发言。


徐海东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向大会顺利召开、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当选表示祝贺,充分肯定第一届理事会五年来在协会自身建设、制度完善、政策宣讲、法治宣传、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经验总结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当前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步入新阶段,各类矛盾纠纷日趋多元复杂,对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管指导部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责任制,细化工作分工、强化督导落实,履行法定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责。同时,新一届人民调解协会要担当起新时代全市调解工作的重任,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会员、引领会员作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1571”工作部署,推进“六个暖城”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引领行业发展始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 鄂尔多斯实践样板。
会议要求,新一届理事会要扛起使命担当,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聚焦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行业自律、发挥职能作用、打造调解品牌四项重点任务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真正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参谋助手”。
此次换届选举顺利完成,为鄂尔多斯市人民调解协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组织根基。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协会的业务指导,不断深化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加快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鄂尔多斯实践路径,为平安鄂尔多斯、法治鄂尔多斯建设汇聚更强人民调解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