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公告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止。
二、征集范围
有固定工作机构并正常开展业务的以下组织可申报作为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一)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居委会、社区;
(二)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三)企事业单位;
(四)律师事务所;
(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
(六)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或者组织。
三、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条件
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群众路线,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三)在本旗区、本领域、本行业具有代表性,能充分、及时反映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四)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应能力和收集公众立法意见建议所需的必要条件。
四、工作职责
(一)组织征求对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的意见建议,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立法前调研,提出制定、修改、废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等;
(二)反映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组织征求对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建议,协助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应邀参加立法调研、座谈会、课题研究等;
(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规、规章施行情况的评估工作,征求对法规规章施行中的意见建议;
(四)通过多种方式,协助做好法律法规在本旗区、行业或单位的宣传普及工作;
(五)根据属地旗区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参与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六)对市政府立法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申报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可填写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推荐表(附件),连同相关材料于2021年12月23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联系电话:8321769;)。
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可以按照上述方式向我局推荐。
六、确定程序
市司法局将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根据申报单位与立法工作的关联性、基层群众意见代表性、工作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比,遴选后确定候选名单报市政府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推荐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推荐表
申报或推荐作为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组织)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
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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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姓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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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或推荐作为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组织)的登记或成立情况、人员构成、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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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或推荐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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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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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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