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设立司法行政干警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举报平台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市司法局设立了司法行政干警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司法行政干警违反“三个规定”举报电话:0477-8322860,来电受理时间为每天9:00-17:30。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属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三、为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无效信息,提高运行效率,本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不支持重复提交举报。仅列出举报事项名称,无实质举报内容的,不予受理。
四、本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由专人负责受理,并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