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委托第三方调研论证《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的通告
时间:2022-06-10 10:54
来源: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为了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拟委托第三方开展《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下称“《条例(草案送审稿)》”)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提交成果
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实地调研、召开立法论证会,论证《条例(草案送审稿)》,形成调研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内容包括:论证会议记录、图片、各位专家书面论证意见、结合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条例(草案送审稿)》及其制定说明、制定依据、内容前后对照表等。
二、申报条件
(一)受委托机构应当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受委托机构须具有承接立法调研论证项目的研究能力、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三)本项目参与人员应当熟悉行政法、行政事务和掌握立法技术,具有较丰富的课题研究和立法实践经验。
(四)本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10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
三、项目资金概算
本项目的资金概算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拟申报本项目的机构应当于2022年6月14日17时前将《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立法调研论证项目委托申请书》(见附件)送至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立法科(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泰商务广场CBD-T5-717室,联系电话:0477-8320596,邮箱:124240124@qq.com),超出规定时间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截止后,我局采购领导小组将结合申请单位的立法能力、报价择优确定承接本项目的第三方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二)承接本项目的第三方机构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5日内与我局签订立法调研论证委托协议。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合作!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