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举办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6月28日至7月1日,由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举办的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如期进行,来自市直各部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及各旗区司法局复议应诉工作人员771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得到自治区党校、自治区司法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处长张秀丽、自治区党校行政法学研究部毛原教授、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郝玉林等一批办案专家和业务能手应邀为学员授课。培训主要内容涵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下的《行政复议法》解读、《行政处罚法》解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务及案例分析和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等。市司法局局长刘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怀坤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上刘杰局长作了动员讲话。
刘杰局长强调,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两项工作都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环节,是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同时,针对行政执法与复议工作提出3点具体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深政策理解。认清培训是适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需要,是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的再学习、再培训、再提高的有效措施;二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养。从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入手,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工作实绩来赢得社会各界的肯定;要学以致用,提高工作标准。三要通过学习指导实践,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做到执法和复议规范化。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依法治国工作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领域的具体体现,对于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培训,聚焦体制改革,着眼于全市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收到了良好效果。参训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执法、复议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努力做好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为建设“法治鄂尔多斯”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