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中央和地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0-04-27 15:33   来源:市司法局 下载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政策背景、立项依据等。

中央及地方对我局及旗区司法局下达2019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881万元,并制定出2019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总体绩效目标。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目标1:按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制定用途使用资金,切实做好基层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及业务装备支出保障工作。

目标2: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比例及时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目标3:办案(业务)经费的安排向执法一线倾斜,资金的使用符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我局及各旗区司法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年度相应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及各旗区司法局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2019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及旗区司法局在2019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自评中总分97.5,产出指标得分50,效益指标得分30,服务对象满意度得分10,预算资金执行率得分7.5。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年度中央和自治区对我局及旗区司法局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全年预算数共计881万元,均按时拨付到位。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局及旗区司法局本年度对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按照全年预算数实际下达881万元,执行数为666.18万元,执行率为75.62%。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及旗区司法局对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做到单独记账,资金使用符合财政及财务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及旗区司法局在本年度内按时完成了中央和自治区年初设定的总体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5分。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及旗区司法局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的数量、质量、时效及成本指标值。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及旗区司法局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指标值。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及旗区司法局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中央和自治区制度的总体绩效目标及我局及旗区司法局制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对工作的应用,积极探索和建立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在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2019年度纪检监察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xls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下一篇:2018年度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决算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