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局所属本级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4-08 09:15   来源: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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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21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鄂尔多斯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相关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旗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旗区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法律专家库、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鄂尔多斯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鄂尔多斯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旗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司法局所属本级共有行政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司法局所属本级是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组成的行政单位,为正处级。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1年编制数为4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8人,事业编制0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49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离休人员0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70人,比上年增加2人,其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74.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3.89万元,增长19.56 %,增加主要是由于政府职能增加,新增项目支出。

  支出预算1674.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3.89万元,增长19.56 %,增加主要是由于政府职能增加,新增项目支出。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67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4.0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7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06万元,占比66.25%;项目支出565万元,占比33.7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74.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4.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9.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1422.39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7.2万元,主要用机构运转的正常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43.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员工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6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三、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8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下降19.8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局无出国、出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20%。主要是单位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3.9万元,下降1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9万元,下降19.8 %。减少主要是由于进一步压缩财政拨款运行维护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07万元,比上年减少2.64万元,下降1.47%。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6.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工会经费5.62万元、福利费11.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8万元、其他交通费116.73万元、其他0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开支。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公开绩效目标1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6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11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辆,执法执勤车2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佩           联系电话:0477-8588317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公开表.xls_[204001]鄂尔多斯市司法局.xls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项目绩效目标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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