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司法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7-26 08:23   来源: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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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鄂尔多斯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相关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旗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旗区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法律专家库、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鄂尔多斯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鄂尔多斯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旗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1.鄂尔多斯司法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2019年,本部门(单位)独立编制机构3个,比上年增加0个。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无。

  (2)独立核算机构。2019年,全市独立核算机构3个,比上年增加0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人员编制。2019年,本部门人员编制74个,比上年增加15个。其中:行政编制61个,比上年增加5个;事业编制(含经费自理事业编制)0个,增加13个。

  (2)年末实有人数。2019年,部门年末实有人数55个,比上年增加2个。其中:在职人员55个,增加9个;离休人员0个;退休人员89个,增加2个;其他人员7个,增加7人。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与预算对比分析。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2071.78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12708.27万元,收入决算合计12708.27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0636.4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513.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拨付“鄂尔多斯市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18.1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员工退休。非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无。

  (2)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2019年,全市部门支出预算合计2071.78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12830.76万元,支出决算合计12830.76万元,与预算数差额10758.9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519.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支付“鄂尔多斯市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与调整预算数差额0.00万元,调整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28.6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开支减少。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率6073.17%,主要原因是拨付“鄂尔多斯市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差异率12.9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891.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708.2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3.23万元;支出总计12,891.5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7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952.06万元,增长338.60%;支出总计增加9,952.06万元,增长338.60%。主要原因:是拨付蒙元建材公司鄂尔多斯市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0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6.30万元,占13.3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011.98万元,占86.7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83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40万元,占11.00%;项目支出11,420.36万元,占89.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02.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6.32万元;支出总计1,802.6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67万元,增长0.50%;支出增加9.67万元,增长0.50%。主要原因:是原政府法制办并入,各项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0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76万元,占76.20%;项目支出428.86万元,占23.8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7.77万元,主要原因是:是原政府法制办并入我局;公用经费17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较上年减少1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培训费及会议费开支压缩。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1.5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4万元,完成预算的5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6万元,完成预算的62.5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3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4.6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车辆维修费用降低,公务接待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6万元,占98.20%;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1.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无。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76万元,用于部门车辆的维修,保养及燃料,车均运维费1.73万元,较上年减少19.91万元,下降49.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维修费用降低,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8万元,接待11批次,共接待32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我局调研、检查工作的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无。较上年减少0.68万元,下降64.2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 无。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2019年本部门各个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已完成。(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我局项目资金年初预算140万元,实际批复140万元,因原政府法制办并入我局;法律顾问项目经费150万元,也并入我局,总计项目经费290万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项目1:信息化建设,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20万元,执行资金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均已达成。

  项目2:法律顾问服务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150万元,执行资金1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均已达成。

  项目3:司法鉴定专项经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5万元,执行资金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均已达成。

  项目4: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15万元,执行资金6.16万元且项目资金调出2.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1.06%,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部分未达成,原因为部分目标为长期建设目标。

  项目5: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专项经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30万元,执行资金28.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06%,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已达成。

  项目6:包联驻村工作经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10万元,执行资金7.5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6%,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基本达成。

  项目7:“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专项经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5万元,执行资金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已达成且调入资金2.6万元。

  项目8:普法宣传专项经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40万元,执行资金32.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3%,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基本达成。

  项目9:律师、公证管理专项经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10万元,执行资金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基本达成。

  项目10:离退休干部专项经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5万元,执行资金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6%,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部分未达成,原因为对退休干部的年底慰问活动未进行。

  项目11: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本年度年初预算资金45万元,执行资金47.96万元,预算执行率106.58%,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均已达成。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信息化建设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0

20

2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建设覆盖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体系,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完成司法行政系统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联网。2、完成部分基础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试和试运行。3、业务系统的运维,网站的运维及正版化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保障。4、视频会议系统和信息监控系统维护,信息化培训。5、视频会议室和指挥中心建设及其他软硬件设施购置。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服务工作人员数

25

≥70%

90%

25

25

 

质量

指标

四级联网完成率

25

=100%

100%

25

25

 

 

社会效益指标

数据接收、传送增长率

25

≥70%

92%

25

25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25

≥80%

99%

25

25

 

总分

 

100

 

100

100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

15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150

15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完成案件数量增长率

25

≥10%

12%

25

25

 

质量

指标

完成案件重新申诉率

25

≤30%

15%

25

25

 

 

社会效益指标

规范行政部门执法依据

25

≥3%

5%

25

25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

25

≥90%

99%

25

25

 

总分

 

100

 

100

100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鉴定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

5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

5

5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切实加强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着力打造过硬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公信力,推动全区司法鉴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1、开展在岗自学、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重点抓好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类鉴定教育培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鉴定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提高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2、年内完成副高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参加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专题培训班。3、建立信任司法鉴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确保做到上岗人员教育培训的全覆盖。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司法鉴定人员培训的班次

25

≥2

2

25

25

 

质量

指标

司法鉴定准确率

25

=100%

100%

25

25

 

 

社会效益指标

司法鉴定投诉、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下降率

25

≥90%

92%

25

25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满意度

25

≥98%

99%

25

25

 

总分

 

100

 

100

100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0

 

4.1

 其中:财政拨款

  15

15

6.16

-

 41.06%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降低行刑成本,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目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对非监禁邢犯罪的教育、矫正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建设经济强市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次

25

≥4

4

25

25

 

质量

指标

社区矫正人员减少率

25

≥40%

30%

25

22

长期性目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犯罪率减少

25

≥20%

15

25

20

长期性目标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25

≥96%

97%

25

25

 

总分

 

100

 

100

97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

30

 

10

 

9.4

 其中:财政拨款

  30

30

28.22

-

94.06%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要做到各类矛盾纠纷应调尽调,力争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不低于96%,协议履行率不低于90%。

1、建立以苏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嘎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人民调解组织。2、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创建活动。3、建立健全社情报告、联防联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机制。4、排查防激化,调解创“四无”活动去得明显社会效果。5、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不断增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6、逐步建立全市人民监督员数据库,使人民监督员数据库覆盖全市各行各业和全部旗县。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人民监督员培训的班次

10

≥1

1

10

10

 

调解纠纷案件数

15

≥15000

13000

15

13

本年度案件数较少

质量

指标

人民监督员培训合格率

10

=100%

100%

10

10

 

调解纠纷案件成功率

15

≥96%

96%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增长率

10

≥80%

82%

10

10

 

纠纷案件上访率

15

≤20%

15%

15

15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95%

96%

10

10

 

人民群众对人民监督员满意度

15

≥98%

99%

15

15

 

总分

 

100

 

100

98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包联驻村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

 

7.56

 其中:财政拨款

  10

10

7.56

-

 75.6%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落实中央关于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有关要求,聚焦聚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两大战略任务,助推基层加快发展,引领群众增收致富。

1、加强教育培训。2、指导党建工作。3、抓好脱贫攻坚。4、助推产业发展。5、发展集体经济。6、整治人居环境。7、培育文明乡风。8、完善社会治理。9、履行监督职责。10、大力兴办实事。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驻村帮扶项目

25

≥1

1

25

25

 

质量

指标

驻村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25

=100%

96%

25

23

项目落实阻力大,下一步妥善协商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群众就业增长率

25

≥70%

70%

25

25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民对驻村工作组的满意度

25

≥95%

97%

25

25

 

总分

 

100

 

100

98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

5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

5

5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按照“四位一体”的设计思路,着力打造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手机平台和服务大厅的“12348”综合服务体系。

1、“12348”热线平台: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涵盖司法行政所有职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服务“一线通”。2、“12348”网平台:设计开发“12348”应用软件,设置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司法考试、法律地图等8大核心栏目40余个服务板块,实现法律服务“一网通”。3、“12348”手机平台:推出微信定位查找,微信微博办事等服务功能,方便群众通过手机终端查询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一掌通”。4、建立服务大厅,接听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解答。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平台服务人数

25

≥1000000

1000000

25

25

 

质量

指标

平台解决问题数

25

≥96%

97%

25

25

 

 

社会效益指标

平台咨询人数

25

≥500000

550000

25

25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对平台服务的满意度

25

≥96%

97%

25

25

 

总分

 

100

 

100

100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依法治理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

40

 

10

 

8.1

 其中:财政拨款

  40

40

32.25

-

80.63%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得到深入宣传;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融合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更加广泛地将新媒体新技术应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方位覆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推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把法治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市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1、加快法治鄂尔多斯建设,全市70%的旗区、60%的苏木乡镇(街道)和50%的嘎查村(社区)都要达到自治区创建标准。2、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单位”等创建活动,不断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动态创建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人数

25

≥1500000

1550000

25

25

 

质量

指标

法律素质增长率

25

≥80%

75%

25

22

宣传形式单一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运用法律维权率

25

≥70%

65%

25

20

法律知识淡薄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法治宣传满意度

25

≥95%

99%

25

25

 

总分

 

100

 

100

92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律师、公证管理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10

1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建立律师人才专家库,推荐选拔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

1、加强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骨干律师和新执业律师的培训,使广大律师精通法律、熟悉国情、了解社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2、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制度规范体系。3、建立健全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集中管理律师执业档案的制度和机制。4、尽快实现对律师跨地区执业的动态监管。5、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和管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培训律师专业人才的班次

25

≥4

4

25

25

 

质量

指标

培训律师专业人才合格率

25

≥97%

100%

25

25

 

 

社会效益指标

律师专业知识提高率

25

≥60%

62%

25

25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咨询律师满意度

25

≥98%

99%

25

25

 

总分

 

100

 

100

100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离退休干部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

5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

5

2.8

-

56%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努力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成为团结凝聚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坚强政治核心、坚固战斗堡垒和坚实思想阵地。

保障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正常运转和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开支。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离退休干部开展党组织活动次数

25

≥12

12

25

25

 

质量

指标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举办成功率

25

≥90%

90%

25

20

退休干部参与积极性不高

 

社会效益指标

离退休干部参与党组织活动率

25

≥96%

90%

25

20

退休干部参与积极性不高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离退休干部对党组织活动的满意度

25

≥96%

90%

25

20

退休干部参与积极性不高

总分

 

100

 

100

85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法律援助中心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

45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5

45

45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支付律师办案补贴和律师值班补贴。

完成支付律师办案补贴和律师值班补贴。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75分)

数量

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25

≥300

300

25

25

 

质量

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

25

≥85%

90%

25

25

 

 

社会效益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增长率

25

≥10%

9%

25

22

本年案件数较少

满意度指标(2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法律援助案件满意度

25

≥100%

97%

25

22

 

总分

 

100

 

100

96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45万元,比2018年减少11.03万元,减少6.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各项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0.07万元、印刷费2.01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委托业务费9.64万元、邮电费1.65万元、差旅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5.15万元、福利费4.0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29.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用于:用于案件办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调查评估等;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机要通信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应急保障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执法执勤用车6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一般公务办理及各旗区调研、办案活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参加重特大活动及任务;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其他用车5辆,主要是用于案件办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调查评估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无,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佩 联系电话:0477-85883

  附件:2019年绩效项目自评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相关表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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