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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关于推动全国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2700011728320T/2026-26651 发文字号: 鄂司发〔2023〕13 号 成文日期 2023-03-31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信息分类
  通知
其他;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3-03-31
概述   鄂司发〔2023〕 号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推动全国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关于推动全国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31 来源:
字号:
 

 

 

 

 

 

 

 

 

 

鄂司发2023〕 号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推动全国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全国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压紧压实人民调解工作,有力有序服务基层群众,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网络作用,构建人民调解组织坚实工作平台,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工作,各旗区司法局在2023415日前必须保障每个苏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嘎查、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根据矛盾纠纷化解需要,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全面建立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积极推动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保证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落实经费保障责任

   推动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积极争取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建立健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政策扶持和经费保障。

三、拓展业务培训

各旗区司法局要将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以多种形式分级分类拓展人民调解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站位、让其找准抓手,有力有效破解工作难,需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将名单报送市司法局,市司法局统一颁发调解员证书,调解员持证上岗。

四、工作落实

各旗区司法局尽快落实该项工作,将该项工作逐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23415日前报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人:王涛:13347140075 

 箱:eedsjck@163.com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3313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人促科            20233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