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4-01-27 19:03   来源:市司法局 下载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4〕7号)精神,由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务公开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目标,把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司法行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作为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发展。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根据《条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科室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专门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对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实现明确内容、明确形式、明确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了以各科室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机制;建立了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联络员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
  三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改版门户网站内容,增设了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等栏目,强化了司法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大量政府信息包括民政法规、政策、行政审批、社会救助等重要信息都在司法局官网网上进行公开,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方便了群众查阅。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局在2013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一年中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35条,其中法律法规38条,通知公告18条,政务信息40条,司法动态205条,图片新闻3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受理群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网上办事后台处理功能不够完善,网上互动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形式、范围、内容、时效上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着力体现民政工作的人本性、融合性和系统性,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司法局官网的作用,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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