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公证处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公证处于2010年正式成立,实行全员聘用,自收自支的管理体制,现有在职人员13人,执业公证员5名,其中二级公证员2名,四级公证员2名,公证员1名,其余公证辅助人员均具有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我处能够开展国内经济、民事和涉外各类公证业务,内容涉及委托、声明、赠与、合同协议类、继承、遗嘱、夫妻财产约定、租赁、承包、股权转让、公司章程、股东会议、招投标、提存、证据保全、拍卖、金融、房地产等60多项公证业务。  
  我处以“求实、创新、发展、团结、敬业、奉献”为执业理念;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为行为准则;以“零距离”为服务特色;以“便民为民利民、奉献社会”为服务宗旨,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办证原则,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横向学习、不断发展”,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实现了全面的发展,全体工作人员以诚实信用、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以扎实广博的法学功底,娴熟的业务技能,丰富的实践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展望未来,不懈耕耘,我处全体人员将以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团结向上、与时俱进的崭新面貌,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一如既往的秉承“唯诚是公、立信为证”的行业准则,为更好的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及经济法治社会的诚信使者和法律卫士,为推进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奋进,同时真诚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处实行全年365天无休,为公证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