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司法鉴定所简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准格尔旗司法鉴定所为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11年10月24日核准登记,面向社会服务,独立开展工作,主要依法受理法医临床鉴定业务。
  准格尔旗司法鉴定所由精通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鉴定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丰富的鉴定经验。现有司法鉴定执业资格人员7名,全部取得高级职称(正高6名,副高1名),同时与呼和浩特市及鄂尔多斯市所在地高校、科研、医疗机构加强合作与交流,实现人才、知识、设备等资源共享,及时解决司法鉴定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准格尔旗司法鉴定所房屋占地面积291.54㎡,法医临床鉴定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格尔旗中心医院医技楼三层和欣园B区29号楼2层209、210房屋,尸体解剖检验室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153圪旦聚弘福殡仪馆。按照《尸体解剖检验室建设规范》建设要求,准格尔旗司法鉴定所尸体解剖检验室完全达到四级标准,部分项目达到三级标准,与周边地区尸体解剖检验室比较处于领先。法医临床鉴定基本仪器设备及法医病理鉴定基本仪器设备符合行业要求。
  准格尔旗司法鉴定所成立以来,认真受理公安、法院、组织及公民的委托,积极出庭应诉,受理司法鉴定案例1900余起,接待和回答群众咨询18000余人次。基本解决了本辖区及部分友邻省、市、县因人体损伤致残而鉴定难的“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本所选送的司法鉴定文书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评为“2014年度优秀鉴定文书”;积极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现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能力验证,2012年度、2014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1年度的能力验证项目“伤残程度鉴定”和“死因及致伤方式鉴定”的结果均被国家级专家组评定为满意;2016年6月被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评为AAA级社会组织;2017年度准格尔旗司法鉴定所逐级上报的2个法医临床鉴定案例,全部被司法部遴选录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成为全国指导性案例。
  本所司法鉴定人撰写的《2例颅内血肿开颅术后的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探讨》及《投毒杀人案尸体检验与现场分析1例》经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及中国法医学杂志编辑部的评审,优选录入《全国第十八次法医学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目前,本所正在积极开展资质认定工作。
  本所力求依法独立、客观、科学、公正执业,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鉴定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