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起纠纷,司法调解促和谐
时间:2018-07-30 16:25
来源:准格尔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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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准格尔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成功调解一起变更婚生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7月17日上午,两位当事人来到准格尔召司法所,要求变更婚生女杨某某的抚养权。刘爱萍所长注意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让当事人签署《先行调解告知书》,耐心告知当事人先行调解诉讼费用减免、时间成本节省等诸多便利,并耐心了解双方当事人相关情况。2017年6月,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和经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杨某某由其父杨某抚养。但是杨某因工作繁忙,无法照顾杨某某的生活、学习。故杨某某的母亲王某要求要回婚生女的抚养权,经查明事实及阐释法律后,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婚生女杨某某由母亲王某抚养,并约定平分煤矿补偿款130000元整,杨某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再承担杨某某的抚养费。至此,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