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司法局大路镇司法所举行社区服刑人员入矫仪式
时间:2019-06-0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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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8日上午,大路司法所接收了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李某某,同时举行了社区矫正入矫仪式。
李某某,男,系大路镇房子滩村民,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服刑人员李某某自行到司法所报到。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我所工作人员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宣告仪式。
在宣告仪式上,大路司法所所长首先核对了服刑人员的身份,宣布了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告知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期限,要求其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遵守各项矫正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主动接受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当场表示,自己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管理,争取好的表现,顺利回归社会。最后,新入矫人员进行了入矫宣誓,我所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入矫手续,在相关文书上签字,就此标志其正式入矫。
此次入矫宣告,是给服刑人员上了一把“紧箍咒”,使新入矫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让其在思想上形成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