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5-02-25 09:34
来源: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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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5年2月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统筹协调”发力,依法治市进程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统筹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修改完善《委员会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将法治建设列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重要议事日程,全年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20余次,并且专题听取全面依法治市和各旗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汇报。派出4个法治建设督察组开展实地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向9个旗区、3个园区、43个市直部门和群团组织“一对一”反馈意见建议,有力提升了督察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抓实“关键少数”学法。提请市政府印发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推动各部门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全年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学法1800余次、政府常务会学法60余次,举办法治讲座110期,组织干部旁听庭审900人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市2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鄂尔多斯日报开设法治专栏,全年刊发各旗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报告48期,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实施诚信建设工程。加强统筹谋划与指导,推动市、旗区两级成立“一办四组”工作架构,提请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市长专题会听取与研究诚信建设13次,督促各级工作机构召开推进会、调度会210余次,着力构建形成上下齐抓共管、步调协同一致的责任体系。建立“周调度、旬通报、月分析”工作机制,累计向有关部门发出提示函、督办函21份,全程盯办89个项目顺利完成,并形成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充分展现诚信建设工程取得的重要成效,市、旗相继召开“诚信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12场,承办全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会,举办全区首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展,受到与会单位和盟市一致好评。大力传承和弘扬诚信文化,开设“诚信万里行”等专栏广泛宣传报道,全市共有3200余篇(条)稿件被中央、自治区级媒体转载转发,其中《诚而有信 方为人生》视频荣获第六届新华信用杯“优秀信用微视频最佳剧情奖”。
二、聚焦“法治建设能力”发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一是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以良法促善治,提请市政府印发《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召开全市立法工作协调推进会,全年制定实施平安建设、停车场建设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3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养老服务、绿色矿山建设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6部地方性法规和1部政府规章,其中《鄂尔多斯市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成功入选中国法学会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提名奖。二是规范执法监督。借助新一轮机构改革重要契机,梳理并公布全市行政执法事项9类59726项,实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持续规范行政监督流程与标准,出台《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办法》,全年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2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2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审核确定全市执法主体资格457个(市本级40个),注销不符合执法资格人员700余人(市本级520个),坚决从源头上规范执法,有效避免违法执法行为发生。严把执法检查“程序关”“质量关”,抽检评查全市行政处罚案件101件,合格率达98%,其中优秀案件占比三分之一,我市执法规范化水平取得明显提升。三是强化复议纠错。全面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指标“双升双降”,一年来,全市各级复议机构共办结案件1120件,较去年翻了一翻,调解和解率25.9%,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复议纠错率20.2%,同比下降约4个百分点。全市各级行政应诉一审结案790件(市本级173件),败诉59件(市本级1件),败诉率7.47%,复议监督作用成效明显。
三、聚焦“法治为民”发力,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大幅提升。一是优化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融合发展,构建形成线上线下融合闭环的“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实行法律援助事项“市域通办”,帮助3124名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开展法律援助案件业务培训与同行评估,组建法律援助顾问律师库、专家律师库、案件承办律师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2024年司法部组织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内蒙古有6件获评“优秀”等次,其中我市占了3件,取得历史最好成绩。携手市融媒体中心《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连线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普及法律知识,在暖城上空唱响法律援助之声。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清单》《公证办理提速清单》,办证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部分事项做到当日出证,全年共办理公证业务2.5万余件。在高新技术园区、图克工业园区、蒙苏工业园区设立法律服务区。完成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考人数3099人,取得证书291人。二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我市3家单位、2名个人荣获司法部通报表扬。持续擦亮“鄂尔多斯普法联盟”品牌,围绕诚信建设、营商环境、法律援助等主题,策划推出普法短视频23部,精心举办法治年货节、法治嘉年华、“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等一批群众性活动,让普法宣传“走新”更“入心。打造红色法治教育基地,依托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构建形成“情景教学+专题授课+拓展训练+现场教学”四位一体教学体系。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为全市5079名“法律明白人”配备工具包。聚焦企业家、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先后举办“法治大讲堂”34期,受众人数近万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三是提升仲裁公信力。深入推进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运行,出台《仲裁文书二级核阅制度》和《仲裁员考核制度》,严把仲裁案件每一个环节,守住公平正义底线,提升仲裁公信力。持续壮大专业化力量,公开增聘20名专家人才,涵盖法律、税务、审计、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矿产资源、涉外经贸等各个领域,切实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全年累计受理仲裁案件804件(含结转270件),审结623件(含结转254件),其中出具调解文书和撤案处理335件,调解率达54%。四是规范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枫桥经验”培训班,为全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用箱。联合市中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健全调解工作机制 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和“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安全稳定”专项治理,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全年各级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625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