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
时间:2025-04-14 10:19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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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4月9日—11日,鄂尔多斯市委依法治市办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市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及政策法规科室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海东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本次培训班聚焦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着重突出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专门邀请了自治区行政立法、执法、复议、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实务型专家,授课内容紧密结合中央及自治区有关要求与实践案例分析,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电赋能”。培训期间,集中发放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识和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汇编,市司法局各分管领导围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政应诉复议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培训班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一级巡视员尹国惠以《地方立法技术规范导读》为题,深入阐释了地方性法规的结构、形式、文体、修改、废止和解释的方法等方面的规则,通过大量的自治区修改案例评析,辅导各部门在立法目的明确性、条文表述精准性、结构编排逻辑性等关键技术要点精准发力,提升立法文本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三处处长李娜以《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解读及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实务》为题,从行政复议制度创新和突破等方面,结合大量工作案例,深度剖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意事项及应对策略,让参训人员对当前行政复议应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为系统、全面、深刻的理解,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透明化提供了有力指导。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建分别以《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制度及实践案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题,深入解读了重大行政决策意义与依据、决策范围、主要制度、程序要求,通过详实的实践案例,引导参训人员进一步明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规定要求和创新实践,有效提升各部门依法决策能力。全面阐释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要义与实施要点,通过生动案例分析,帮助参训人员深刻理解、准确运用执法依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杨海鹏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及清理实务》为题,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要性、概念及特征、文件认定、制发、备案审查及清理等方面,细致讲解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各个环节的实务操作要点,通过自治区各级各部门的实践案例,分析薄弱环节,帮助参训人员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强化制发管理的规范性与合法性,提升备案监督工作效能。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市直各部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进一步锚定了目标要求,明确了重点工作,掌握了有效抓手,提升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人员业务能力,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