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方法,保障妇女儿童权利

时间:2021-03-08 09:18   来源:东胜区司法局 下载

近年来,东胜区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创新方法举措,切实保障权利

(一)扎实开展“警校共育”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六五”、“七五”普法期间,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积极配合,对我法制副校长采取观摩教学、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副校长法律素质,使其在依法治校和维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充分利用“法律大讲堂”,多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扩大宣传面,动员家长共同参与搞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增强了师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三是派出律师、法律工作者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举办法讲座、法律咨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引导青少年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多渠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大律师与市民面对面活动”、“大律师走基层活动”、“法律服务大篷车”等契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目前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承办各类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诉讼案658件,其中妇女法律援助案件402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56件。非诉讼民事调解案件15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0余人次,开展法律宣传12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挽回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

(三)因案施矫,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管理。近年来, 随着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的逐步增加女性和未成年人也按照一定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对未成年矫正对象注重个案分析,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特点,针对性开展社区矫正。注重发挥家庭教育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作用。加强和未成年矫正对象学校的联系和沟通。突出教育为主的工作理念,与已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开实施,保护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和个人隐私,避免交叉感染注重提升矫正实效、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目前,我局累计接收女性社区矫正对象349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4人,均未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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