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简介

时间:2024-01-07 09:00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一、机构(单位)全称: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CBD国泰广场T5-7层

  负责人:高峰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公开(监督)电话:0477-8588313(市司法局)  8588912(派驻纪检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017000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鄂尔多斯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办相关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旗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旗区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法律专家库、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鄂尔多斯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鄂尔多斯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旗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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