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时间:2024-01-07 09:00 来源:司法局 【字体: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8321261
  2、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联系电话:8588313
  3、法治督察调研科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的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和政策。负责研究和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旗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联系电话:8320596
  4、立法科
  组织编制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承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和政府规章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承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政府规章的编纂工作,编辑出版政府规章汇编正式版本。负责政府规章备案工作。
  联系电话:8321769
  5、社区矫正管理科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联系电话:8588531
  6、行政复议科
  负责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调查统计、分析研究、监督指导、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拟订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联系电话:8322728
  7、行政复议立案科
  负责审查以市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案件立案登记;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分流移交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8322728
  8、行政应诉科
  负责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调查统计、分析研究、监督指导、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拟订行政应诉、行政赔偿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负责府院联席机制的建设;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仲裁工作,编制鄂尔多斯市仲裁名册并公告。
  联系电话:8323075
  9、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各旗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认定与公布工作,承担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承担市本级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及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负责政府规章的报备和清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
  联系电话:8588352
  10、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旗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8588353
  11、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市人民调解协会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8588352
  12、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负责上报全市编制司法鉴定、公证名册。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市公证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8324148
  13、行政审批科
  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
  联系电话:8581265
  14、律师工作科
  指导、监督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管理市法律专家库,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8588351
  15、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鄂尔多斯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工作。制定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8588587
  16、装备财务保障科
  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统筹指导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财务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8588317
  17、科技信息化科
  拟订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设计、研发、建设、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联系电话:8588310
  18、人事警务培训科
  研究拟订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工作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警务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旗区司法局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指导旗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训练和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
  联系电话:8324300
  19、警务督察科
  拟订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组织开展对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察。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电话:8321415
  20、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联系电话:832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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